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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期药随意丢弃 南京民建:建立过期药品回收机制

“我国家庭均有储存常用药品的习惯,但储存药品的过期率也高得惊人。据调查,高达82.8%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储存药品的习惯,90.1%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。”近日,在经过扎实调研后,民建江苏省南京市委提出:对家庭过期药品进行科学、合理的处置关系重大,建立科学、合理、可行的长效回收机制势在必行。

  民建南京市委调研发现,过期药品的社会危害性非常大,由于这些药品已无疗效,甚至产生毒性,如随意放置或抛弃,很可能造成对水源、土壤等的污染。此外,如处置不当,极易造成再次流通和使用,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。民建南京市委认为,仅仅依靠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,无法涵盖过期药品回收综合效果实现的各个方面,只有通过法律、法规的强制性效力以及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,才能取得真正效果。为此,民建南京市委建议,国家应尽快制订过期药品回收的法律法规。政府应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、引导作用,组织各类社会公益力量开展宣传活动,增强过期药品持有人的药品回收意识,为其提供便捷的回收服务,并对配合回收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奖励。

  过期药品回收难,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销毁成本过高。民建南京市委提出,有关部门应加强药品销毁效率的技术研究,通过提高集中销毁量和招标选择销毁方式来降低回收成本,合理配置回收点、回收器具,确保回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。

  民建南京市委同时提出,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管责任,严格按照回收法规执法。政府可通过制作和发放家庭常备药品指南、设置相关咨询热线等,引导家庭科学备药。努力提高百姓购药的便捷性,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减少单位包装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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